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想见见他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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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,那只是他随便找来的同学。他是男生。”耿晨曦笑着答道。

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句话,差点给JAY噎的吐血,他本身就是创作型歌手,自己写的每一首歌那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,无不视若珍宝。甚至有时候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资格来唱自己的歌。

可……那人就“随便”找来一个同学就让她去唱?

她唱的也就是一般水准啊!

“他还在上学?”

“夜空中最亮的星,能否听清……”

“摇晃的红酒杯,嘴唇像染着鲜血……”

“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,我不会发现我难受……”

“简单点,说话的方式简单点……”

……

同学这个词,被JAY很敏锐地捕捉到了。

听着耳机里传出的旋律,JAY的眼睛也越来越亮,惊讶之色也越来越浓。

这些歌好吗?好!就算是JAY也觉得不管是旋律、曲调还是节奏,都可以算是上乘之作,如果说唯一的缺憾,那可能就是演绎这些歌的女歌手实力有限吧?可他却不认为这些歌好到自己都比不了的地步。对于任何词曲作者来说,都有自己所欣赏的歌曲,但要让他们承认不如别人,那几乎是不可能的。这个就好比文无第一武无第二,因为没有一个明确地标准,自然没有办法界定谁比谁更强。

让JAY感到惊讶的却是这位曲作者多变的曲风。

可以说他听的这几首歌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,而且词路也是各不相同,有励志、有激情也有伤感情歌。一个歌手可以有很多的风格,但这是受词曲作者的影响。而词曲作者的风格则是相对固定的,能驾驭两种不同风格的词曲作者,就可以谓之为天才了,他自己不便评论自己,可就作词一道来说,JAY一直一来都认为方哥就是一个天才,可在听了摩音里的那几首歌之后,JAY觉得那人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“您的朋友,就是这个唱歌的女孩吗?”JAY摘下而已,面色郑重地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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