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四章 结案陈词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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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既然你有欠债记录,你凭什么让陪审员相信,你去抢钱是为了给妻子凑手术费?”

叶枫:“反对!法官大人,我反对控方对未经证实的事作出妄下判断。”

法官:“反对有效。”

辛可婷:“你口口声声说,你当晚只是抢了死者的钱,并且在非常无奈的情况之下袭击了他,有谁可以作证?”

劳浩明:“我自己!”

辛可婷:“你又知不知道,急用钱其实是可以透过很多途径获取的。例如贷款,向银行借贷等等……现在连买个电子产品都可以分期付款。”

劳浩明:“当时的情况实在太危急,容不得我想那么多。”

辛可婷:“布达拉美宫的有钱人是高达八十八位的,为什么那么多人你不选,偏偏选择了高先生呢?”

劳浩明:“因为我只认识高先生。”

辛可婷:“根据你的说法,你当时是抱着借钱的心态去找高先生的?”

辛可婷:“有谁可以证明,你抢死者的钱只是为了凑足手术费给妻子。”

“我自己!”

劳浩明:“是的,其实就算我真的抢走了他的钱,我一定会还给他的。”

辛可婷冷笑着:“谁会相信你真的会还钱?”

劳浩明:“我无法向你证明这一点,我只能告诉你,我没有恶意的!”

辛可婷:“请问你有没有欠债的记录?”

劳浩明犹豫了一会:“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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