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八章 衔爵制度2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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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部长一人,每司设司长一人。

法部暂设立法(审定各种法律)、法院(审理案件)、监狱(关押)、督捕(警察部队、治安、抓犯人)、督察(公检、稽察、反腐),五司。

设部长一人,每司设司长一人。

三个部长和二十三个司长全部进入兴汉盟管理委员会,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由委员会负责,委员会设秘书处做常务性工作,服务刘信启。

等刘信启说完,周心远问道:

“不可以继承,如果可以继承,可以预见,今后有爵位之人将非常的多,我的设想中,爵位是有爵饷的,有爵位的人太多,最终会拖垮官府财政。”刘信启回道。

接下来众人一个接一个的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,有的问题刘信启直接予以回答,有的问题刘信启自己也没有想到,就现场商议解决。

将“职、衔、爵”制度商议完后,刘信启开始组织大家商议今天的第二个议题-兴汉盟管理制度建设。

将刘家堡完全纳入蓬莱县,今后将不在独立管理。

原刘家堡享有月饷制度的族人全都提升为公民,今后只有公民阶层享有所有的月饷福利制度。

“单兴汉盟就设置这么多机构,那以后管辖州县都要设置相应的机构吗?”

“是的,以后政、法、军分立,一般情况下不得互相干涉。不过一般的州县并不需要设军部。”刘信启回道。

将抚恤制度单独从月饷福利制度中提出单独执行,互不影响,抚恤制度所有的阶层都一视同仁。

兴汉盟设政部、军部、法部三部二十三司,实施军政法分离。

政部暂设吏(官员人事)、户(户籍田地)、税(收税)、财(财政俸饷)、礼(外交典礼)、工(工业土木)、农(农业)、学(学堂、考试)、宣(宣传),九司。

设部长一人,每司设司长一人。

军部暂设步兵、水师、兵管(兵籍、日常训练、新兵招募训练等)、参谋(制定作战计划、发布作战命令、制定军法)、武选(考核军士和军官武勋升值等,)、军法(宪兵)、军情(军事情报探察、驿站、传递军情等,与“谛听”不同。)、后勤、退役,九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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