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八十章 仁义之至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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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县令听他这么说,倒也信了几分,他记得那年余五郎夺下童生试的案首,后来一病不起,何况方才那孟姑娘说要行商,心性也绝非寻常女子。

“原来还有这样的内情。”高县令想到孟余娇手中那一沓田契,她一个冲喜媳妇,娘家只剩寡母幼弟,能有这么多私产,定是余家所赠,如此这般,余家也不算亏待那姑娘,倒是他以小人之心看低了余家。

高县令道,“你们余家倒也对那位孟姑娘不薄,买下百亩田产送与她,也算仁义之至,不愧能培养出余五哥儿那般优秀的儿郎。”

余茯苓昨个儿捎回了余启蛰的来信,余儒海已经看过,他笑着回道,“启蛰在家书中说在京城一切安好,想来是已经拜会过您的房事刘詹士,得到了刘詹士的照拂。”

高县令笑眯眯的点了点头,他十分看好余启蛰,若年后此子真能高中,他刻意交好,定会有所回报。

又想及余娇一事,高县令终忍不住问道,“说来您家里的家事,我本不该多嘴的,余五哥儿可知孟姑娘另立籍契?”

余儒海嘴巴动了下,支支吾吾道,“他……他远在京城,还未来得及知会一声。”

高县令皱了皱眉,“老爷子,你可还记得我先前与你说过,有位锦衣卫千户曾来县衙改了孟姑娘的籍契造册,那位锦衣卫千户与你家余五郎应是相识之人,余五郎当日让那位锦衣卫千户将孟姑娘的籍契改为五郎的妻氏,可见心中是有孟姑娘的,虽子女亲事皆由家中长者做主,但这般先行后闻,待余五哥儿知晓,恐生事端啊。”

高县令不觉得余启蛰是个事事都由家中长辈做主的人,他一手文章胸有沟壑,是个大有主见之人,那样的人,怎么会任由旁人插手摆弄自己的事情。而余家眼见子孙要登科,就赶走穷困出身的孙媳,实不算高风亮节之辈。

余儒海却没有将高县令的话放在心上,这要归功于余周氏的不断洗脑,她不遗余力的给余儒海画饼,描绘日后余启蛰中榜,娶一个高门贵女,整个余家脱胎换骨的模样。

便是五哥儿知晓后会生气又如何,还能不认他这个亲祖父不成?

更何况京城贵女如云,五哥儿在京城开了眼界,说不得已经看不上孟余娇这样粗鄙出身的女子。

余儒海笑着与高县令道,“无妨,我家五哥儿尚且年幼,哪晓得儿女之情,原先是我糊涂,五哥儿身子骨弱,便听信了方士之言,买下了那与他生辰八字相合的孟丫头给他冲喜,实则两人之间清清白白,一直以兄妹相处,如今五哥儿的病已经好了,也不好耽误人家姑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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